北京阳光博客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编辑:Simone
2024-11-21 04: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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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博客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2005年04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祥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化咨询;版权贸易;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文化用品、自行开发的产品;经济贸易咨询、玩具、体育用品、工艺品;电脑动画设计;提供点子、创意服务;产品设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美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艺创作;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文艺表演;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7月19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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