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冒赈案
编辑:Simone
2024-10-07 16: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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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冒赈案,又称甘肃米案,是清朝乾隆年间甘肃官员以赈灾济民的名义上下徇私舞弊侵吞赈粮的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动全国,连乾隆帝也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因贪污数量之大、延续时间之长、牵涉官员之多、惩处罪犯之严,被后人称为“清朝第一大贪污案”。
乾隆年间甘肃全省官员串通一气,地方官员以赈灾济民的名义上下勾结伪灾舞弊,折收监粮、没一个官员举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案发后,乾隆气得发抖大叫说:“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 他严令重惩,而且在诏谕中特别强调:“不可因罚不及众仍存姑息。” 封疆大臣、甘肃总督勒尔谨被赐自尽,藩台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示众,接任藩台王廷赞处以绞刑,共计处死大小官员四十七名,被革职下狱的八十二人,十一名赃犯之子被解送新疆伊犁做苦工。甚至一个外省官闵鹗元因为给其弟闵鵷元藏了赃银三两,也被降了三级,并停发了三个月的“养廉”。唯一逃脱惩办的只有按察使福宁一人,他是因为案情即将败露时首先坦白交待,并积极捡举揭发,获得宽大处理:“从宽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皋兰等三十四厅、州、县贪污国库金银和官仓粮、草。案发后,乾隆更为火冒,下旨严办,杀了大小官员五十六名,免死而流放充军的四十六名。州、县、道、府、藩司、督抚被勒令摊赔四十二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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