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宇(原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
编辑:Simone
2024-09-25 2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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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当年获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重庆劳教处指他从2011年4月至8月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在他的公务员身份处于公示期,处以两年劳动教养。2012年11月19日,劳教委撤销了劳教决定,任建宇重获自由。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案,驳回任建宇的起诉。同月28日任建宇要求法院重审此案。同年12月28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3年7月24日,任建宇要求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申请人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83881元。
2015年11月21日,任建宇以415分的成绩通过2015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迈出了从事法律职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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